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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会展业统计主要汇总指标说明
1、发生会展活动的企业(单位)数:包括会展业企业(单位)和主要宾馆酒店等其他行业中较多附营会展业或开展与会展业直接相关的非会展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数。
2、会展活动经营收入:指全部会展业企业(单位)会展活动经营收入,与主要宾馆酒店等部分其他行业企业(单位)附营会展业以及从事与会展业直接相关的非会展业经济活动获得的经营收入之和。
3、举办展览会:指由本市企业(单位、机构)在本市、市外以及境外举办的各种展览会,以及由市外、境外机构在本市举办各种展览会的全年总场数。在本市举办的展览中,境外参展商(单位)参展面积达到20%以上的展览为国际性展览。
4、举办会议:目前仅统计本市主要宾馆酒店和会展业企业(单位)接待会议的全年总场数。其中,有3个以上境外机构参加的会议为国际性会议。
5、会展业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指全部会展业企业(单位)年末从业人员和全年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不包括其他行业从事会展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
6、会展业企业(单位)的税收总额和利润总额:指全部会展业企业(单位)的税收总额和利润总额,不包括其他行业从事会展业活动创造的税收总额和利润总额。
7、会展业活动企业增加值:包括会展业企业(单位)增加值,以及主要宾馆酒店等其他行业企业(单位)附营会展业或开展与会展业直接相关的经营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
8、会展业拉动旅游消费:指参加参观本市会议展览的市外和境外人员在本市的旅游消费。
9、期末拥有主要场馆个数和面积:目前统计会展业企业(单位)和主要宾馆酒店等其他行业中部分非会展业企业(单位)期末拥有的对外经营的场馆个数和面积。